一、医疗保险支付政策
(长沙康乃馨老年病医院为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标准)
1、职工普通门诊统筹
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标准为: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00 元,退休人员度最高支付限额 2000 元;我院起付标准200元,按60%报销。
2、住院医保报销
住院医保报销年度起付线不超过2000元;统筹部分比例支付标准为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90%、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2%;大病互助比例支付标准在职、退休人员均为90%。
3、居民医保报销
居民医保报销年度起付线不超过3000元;统筹部分比例支付标准为80%;大病互助比例支付标准根据医疗费用在60%——85%浮动。
二、一站式医疗救助标准
4、住院医疗救助
5、特殊门诊
三、注意事项(我院不予报销的类别)
01.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;
02.因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以及其他应由他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费用;
03.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;
04.在境外就医的;
05.体育健身、养生保健消费、健康体检、美容以及非功能性整形、矫形手术等;
06.在监狱服刑期间以及因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病、伤、残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;
07.有冒名或挂名住院、配药等欺诈行为的;
08.超出规定的病种目录、药品目录、诊疗目录、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。
四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须知
01.异地参保人员住院前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备手续。在湘医保app或国家医保app内进行申请,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,将报备信息上传至国家医保结算系统。
02.异地就医人员持电子医疗卡凭证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、《住院通知单》到医保窗口办理住院医保登记。
03.参保人员出院时,医疗费联网结算,参保人员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。